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单位要完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机制,为适应财政预算管理及医院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我院资金执行过程和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阳光采购,拟遴选我院招标代理机构,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选。
一、项目名称
遴选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
二、招标代理内容
2019-2021年度采购(含政府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招标代理服务。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具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履行服务义务的能力,符合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
2、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3、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
4、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案记录证明。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或发生业务所在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代理机构若在定标之日止前两个月内具有检察院开具证明的无须再次开具),否则,取消资格;
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理单位、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四、须提供的材料
除以上提及的资质及证明材料外,尚包含以下材料:
(一)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及资质等级证(复印件);
(二)公司业绩
近三年招标业绩说明,请提供至少三份不同签订的招标代理协议(复印件)。
(三)针对我院的人员配置、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等(原件)
从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等招标采购方面,针对我院的具体情况,配备专门的项目组开展工作,应配有三年以上招标经验的人员开展工作,熟悉国家及广西采购的相关规定。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招标前期参数论证,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整理招标资料并协助归档,协调合同签订、公示及货物验收等。
(四)提交的文件需提供正、副本各一份。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采用非活页方式装订后密封,并将单位基本信息情况(包含企业名称、机构代码、资质情况、主营业务、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以Excel 工作表电子版形式发至gzzcyzb[at]163[dot]com。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7日, 。
报名地址: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招标办公室(南宁市五象新区秋月路8号广西国际壮医医院行政楼4楼404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黎工、何工 0771-3376599
具体遴选结果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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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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