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际壮医医院社区灯箱刊登宣传广告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3 15:31
本文来源: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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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现就广西国际壮医医院社区灯箱刊登宣传广告服务项目以院内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拟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国际壮医医院社区灯箱刊登宣传广告服务
2.项目编号:GZ-DXGGFW-20181113
3.采购预算:9.5万元
4.需求方案:采用社区广告灯箱宣传,灯箱点设于社区主干道或出入口,共计灯箱25面,更换点位2次。
二、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相关服务能力,有相关社区物业认可的广告投放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有意参加本次报价的单位,请准备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商务资质文件、密封报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4日(我院正常上班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办理业务)到广西国际壮医医院资产管理与采购采购办公室(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秋月路8号行政楼4楼)报名,报名时所提交资质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受理。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黎工 0771-3376599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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