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部分产品议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非标产品、专机专用产品采购项目
二、 项目概况
根据我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目录,现对非标产品及专机专用产品进行议价(本次议价品种目录见附件)。
三、 计划采购量
医院实现全院零库存管理,以实际使用量准。
四、 合同期限:每年一签
五、 企业资格要求及议价材料
1、生产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销售企业必须持有时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生产商(直接或间接)合法销售授权书。
4、销售人员的授权书、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内的医用耗材采购供应商必须在政府公布的合格配送商名单内(证明材料)。
6、产品三证。
7、报价材料(报价应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如包装费、检测费、运费、税费、配送费等),最高报价不得高于广西区内三级甲等中医类医院供应价(提供2家及以上广西区内三级甲等中医类医院供应价证明材料,如在广西区内无2家以上供应单位的,可提供全国三级甲等中医类医院供应价证明材料)。
报价格式: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报价(元) |
1 | |||||
2 |
六、议价方式
本次议价采取面对面议价方式。企业代表携企业授权书进行报名登记,并于指定时间地点与本院招标议价工作组进行议价。第一轮报价由企业报初始价格,若本院议价专家认为第一轮报价合理即可确认该产品价格;若认为第一轮报价不合理,则由专家提出建议价,企业根据专家建议价进行第二轮报价,双方进行谈判达成成交价,按成交价进行采购;无法达成成交价的,项目不成交,议价程序结束。
七、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22日——24日9:00
(二)报名地点:广西国际壮医医院行政楼4楼406室(五象新区秋月路8号)
(三)议价时间:2018年8月24日9:00
(四)议价地点:广西国际壮医医院行政楼4楼会议室401(五象新区秋月路8号)
八、合同签订及配送
合同签订:合同模板使用《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购销合同》(范本)
配送:本院所有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实行“零库存”管理,医院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院内物流配送服务商,负责医院所有耗材院内配送。各生产企业或集中配送商产品均须通过院内物流服务商在医院内配送及管理,所产生的配送费由供应方自行支付,费用主要有:配送管理费4%+垫资费用(供应方与院内物流方自行商定是否需要垫资及费用)
九、注意事宜
参加议价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议价。
十、业务咨询
联系人:郑光珊 覃双宜;
联系电话: 0771-337657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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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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