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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并执行《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发〔2024〕47号)》

发布时间:2025-01-26 08:48 本文来源: 医保办 阅读次数:0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院于2025年2月10日起执行部分中医立项指南价格项目,文件内容详见附件。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发〔2024〕47号).docx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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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并执行《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发〔202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