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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接收护理人员进修管理规定(暂行)

发布时间:2023-05-16 10:16 本文来源: 宣传科 阅读次数:0

为加强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范管理,提高护理人员进修教育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申请进修的基本条件

1.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工作满三年,且取得《护士执业证》《护士资格证》;中专学历须具有五年以上临床专业工作经历。  

2.对处于结婚、怀孕、哺乳期、患传染病急性期的人员,以及在进修期间有晋升、调动、考试、上学等特殊情况者须暂缓申请。

3.进修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二、申请进修的时间规定

1.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

2.每年接收四批进修生,报到时间分别为3月上旬(第一批)、6月上旬(第二批)、9月上旬(第三批)、12月上旬(第四批)。

三、申请进修的程序

1.凡拟来我院进修学习护士,在医院官网的护理园地栏目(http://www.gxgjzy.com/nursing_hljy/)下载并填写《广西国际壮医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由选派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附《护士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护理专业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件的扫描件发到我院护理部邮箱gxgjzyyyhlb[at]163[dot]com,经审查合格后择优录取。

2.我院护理部按接收资格条件审核《广西国际壮医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根据各科进修人数、师资等情况安排接收进修人员的时间,并将于报到前7~15日通过邮箱回函。

3.进修人员收到我院《进修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进修录取通知书》至护理部办理手续,如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来函请假,请假最长不超过一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因故不能来进修,选派单位应来信告知,以便另作安排。

四、进修收费管理

(一)进修费标准

1.骨关节与运动医学科、消化内镜室、重症医学科、血液净化室、手术室、介入室:600元/人/月;

2.壮医经典病房:500元/人/月;

3.其他科室:300元/人/月。

4.对口帮扶单位免收进修费,如有相关协议涉及进修事项,以协议内容为准。如有其他合作或上级指示,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5.以上进修费不包括食宿费用。我院将根据宿舍使用的剩余情况提供住宿,住宿费用100元/月,水电费用60元/月;当我院无住宿条件时候,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二)缴费方式

进修人员在护理部领取收款单后至财务部进行缴费。费用通过刷卡、现金或转账的方式一次交齐,转账需附言注明“进修费:人员姓名+单位”。

(三)其它

1.因本人或单位特殊原因中途退出进修者,费用一律不退。

2.进修人员必提供准确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因个人提供信息错误的,不再更换发票。

五、进修管理

(一)工作纪律管理

1.所有进修人员必须通过医院完成相应手续,各科室不允许私自接受进修人员,如有私自接受进修人员行为,将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2.进修人员仪表端庄,整洁大方,自备工作服,佩戴胸牌上岗(胸牌由护理部负责发放),不化浓妆,不佩戴首饰。

3.进修人员的进修科室和时间按照进修计划执行,不得任意变更进修专业和延长进修时间,如中途调回本单位或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变更专业、缩短或延长进修时间者,需经原单位来函说明情况,根据接收科室工作安排协调后办理手续。

4.进修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未经批准缺岗、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科室严格考勤,随时上报违纪现象。

5.进修期间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科室工作安排,规范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收受钱物,一经发现退回原单位。

(二)请假管理

1.进修期间无探亲假、寒暑假、教学假、公休假,一律不准因晋升、学习、会议、结婚、分房、计划生育及单位人员紧张等原因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请事假者,必须由原单位主管部门出函请假,我院酌情批假。

2.进修人员请事假必须持原单位书面证明;请病假需出具我院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开具的病假证明及病历。

3.进修人员请假需履行书面请假制度,不得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请假≤2天护士长审批即可;请假3天及以上者需持原单位准许意见,护士长签字后由护理部审批盖章,请假7天及以上需分管院领导审批。请假3天及以上假期结束后到护理部进行销假,对逾期不归者按终止进修处理。

4.未经护士长允许擅自离岗或请假逾期不归者,立即终止进修学习。

5.进修期间请假累计时长超过3天/3个月以内,1周/6个月以内,则延长对等的进修时间,否则一律不发任何证书。

六、结业考核

1.进修结束前两周,进修人员需完成1份辨证施护个案护理病历(特殊区域进修完成护理质量改善报告1份)及个案护理汇报,完成科室专科技术操作考核,填写进修鉴定表,由科室及护理部对进修生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合格且按照原计划完成进修任务者,方允许结业,发放学习证明。

2.结业综合考评总分为100分,各项评分占比为:笔试占30%、个案护理汇报占30%、专科技术操作考试占40%。结业综合考评总分<60分为不合格,60~79分为合格,80~94分为良好,95分为优秀。

七、办理结业

1.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的结业时间办理离院手续,如因特殊原因或工作需要提前离院或延长进修时间者,需进修生所在单位来函,本院护理部批准后方可办理离院或延期手续。

2.进修生办理离院手续时不得由他人代办。

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进修结业证:

(1)无特殊情况请假逾期三天不归者;

(2)凡未经护理部批准擅自离院或擅自延期不离院者;

(3)护理部查岗三次不在,且无正当理由者;

(4)进修期间请假超过总进修时间的15%;

(5)不按期完成进修计划,未经护理部同意随意更换轮转科室者;

(6)因服务态度不好或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医疗事故、差错或引起医疗纠纷者;

(7)道德品行不端,触犯治安条例者。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广西国际壮医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pdf

附件2.遵守纪律协议书.pdf

附件3.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护理人员进修申请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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