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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不行!”“医生也带不上去!”……保安大姐这人能处!

发布时间:2022-03-02 16:04 本文来源: 宣传科 阅读次数:0


朋友们

这是一段“非正常拍摄”

咱就想暗地了解下

住院部5楼的“防控线”牢靠不

经过一轮情深意切地“纠缠”

尽管我方楚楚可怜

无奈保安大姐岿然不动

我方被“N连拒”挡在安保线外



看大姐这“天王老子来了都不行”的架势

我们就放心了

疫情之下的“严防严控”

不就需要这样

讲原则、守底线

的“卫士”吗?





A 你“刚”得我不舒服


有人说,你站着说话腰不疼。
你试试三更半夜一手抱孩子、一手拖行李去住院,陪护只能一人,还要做核酸,你表达了各种困难,可保安就是不让多一个人上去,你还夸得出口吗?
总而言之,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你不同理、不“特事特办”、‘刚’的我不舒服,让我更焦虑、更糟心,我就是要生气、就是要指责你的“人性”!

这波猛烈攻击,给我整不会了!好像挺有道理?
那?……不行给开个绿灯?
不不不,这里开了,那里咋整?给谁开、不给谁开?疫情肆虐,万一因为“讲人情”出了啥事儿,那就不是我一个人的事儿了,整个医院都得停摆!
我想错了吗?我做错了吗?
不!我没有!一来,若是突发重大事件,医院有应急预案,换而言之,启用特殊通道根本不经过我“这道槛”;二来,一人一陪护、住院陪护都得做核酸、陪人出入要亮陪护证,这些都是医院三申五令的硬规矩,根本出发点就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壁垒!



你有你的难处,我有我的职责和底线。你表达负面情绪没啥错,但是我尽职尽责,也没错!





B 提前焦虑大可不必


好吧

那这个制度咱们还真是必须遵守

但即使明白了理由

单人陪护遇到的种种问题

也不会就此消失

我就只能受着吗?


这也是在国壮小儿外科

陪孩子住院的陆女士的担忧

但住进医院后

她打消了这些顾虑

为啥她会如此说

很简单,因为“人性”呀

对于患者的困难

医护人员并没有视而不见

而是想办法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左摇右晃、哄了又哄,你妈妈不在,我先抱抱你

回妈妈怀里把~可太乖啦,一声没哭~


这样的情形

不仅发生在陆女士身上

住在她隔壁病房的李女士也深有体会

她的孩子活泼好动

吃饭、穿衣都费劲儿

没想到住进医院后

在护士的帮助下她反而轻松很多

穿好衣服哈,好冷的!

好好吃饭,吃饱了咱们再一起玩

别动,吃完还得擦干净嘴!


儿科

这样有爱的场景也常有发生

护士们将这些瞬间一一记录

化为了宝贵的精神财产

天使与天使的对话

所以,爱不会消失,人性更不会因为制度而扭曲。不带情绪的善意沟通,是解决困难的有效途径。提前焦虑,大可不必!



另外,如遇到住院入住难题,建议患者家属在住院5楼保安岗,查看相关科室联系方式。接到求助电话后,在科室护理人力允许的前提下,护士或护工均会到场协助。

C 不接受医院预防、控制措施,违法!

最后,小编要提醒大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

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涉嫌构成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所以,在这里再次呼吁——各位朋友,请别去医院添乱,为了大家,也是为了自己。探望病人的方式很多,视频电话也完全可以表达关切之情。

THE

END


审核:吴小红

审编:小壮壮

小编:小壮壮

   鱼   雷

覃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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