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关于招募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调整医学伦理委员会成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医学伦理委员会职责
对本单位承担和/或实施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独立、公正和及时地审查。审查范围包括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临床科研项目、医疗新技术项目。
(二)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职责
1.兼职工作;
2.按照医学伦理办公室工作安排,担任送审项目的主审委员或参审委员;
3.进行伦理审查项目的预审;
4.参加伦理审查会议(平均一月一次),并能保证全年出勤率不低于70%。
(三)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要求
1.要求思想政治素质高,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热爱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一定的科研素养和临床经验;
3.报名者应能保证参加伦理审查、以及临床研究方法学方面的初始培训和继续教育;致力于保护受试者权益,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提交本人简历、资质证明材料;同意并签署利益冲突声明,保密承诺,同意公开自己的姓名、职业和隶属机构;同意公开与参加伦理审查工作相关的劳务等补偿;上岗前,参加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范(GCP)培训及伦理审查基础培训课程;作为委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二、专业及职称要求
(一)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中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有丰富的临床研究经验、接受过系统GCP、伦理培训者优先;
(二)法学类、哲学类、心理学类、社会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有志于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者;
(三)其它专业人员:学历不限,有志于受试者保护工作。
三、招募方式
本着自愿的原则,采取自荐和科室推荐或原医学伦理委员会推荐等方式,形成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应提交申请表或推荐表(见附件)、资质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GCP证书和伦理培训相关证书等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由医学伦理委员会秘书审核。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7日上午12:00截止,报名者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请表或推荐表(见附件)和资质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交到医学伦理办公室(行政楼1楼10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zyxllb3376671[at]163[dot]com。
(二)资格审查与候选人名单确定
由医学伦理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委员候选人进行了解、核实情况,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
(三)委员任命
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以医院正式文件的方式任命。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医学伦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覃靖茜 15678830717
附件:1.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申请表.docx
2.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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